核验结论:旧稿所指的是 P.M. et al. v. OpenAI LP et al.,案号 3:23-cv-03199。16 名化名个人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美国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 OpenAI 多个实体与 Microsoft,157 页诉状提出 15 项隐私、电子通信、计算机访问、消费者保护与普通法主张,没有单列《美国版权法》侵权请求。公开案卷显示,原告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提交自愿撤诉通知;这起具体案件没有公开的实体侵权判决、集体认证、赔偿裁决或销毁模型命令。

本文保留原 URL,是为了修正已经传播的“OpenAI 遭作者版权集体诉讼并可能销毁模型”叙述。资料复核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;主要证据是该案的公开 docket 记录与Document 1:Class Action Complaint。本文是案件材料说明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| 字段 | 可核验信息 | 为什么重要 |
|---|---|---|
| 案件名称 | P.M. et al. v. OpenAI LP et al. | 不能与 Tremblay、Silverman、Authors Guild 或 New York Times 案混为一案 |
| 案号 | 3:23-cv-03199 | 同名公司诉讼很多,案号是最稳定的核验入口 |
| 法院 | U.S. District Court for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 | 决定适用的联邦程序与管辖背景 |
| 提交日期 | 2023-06-28 | 旧稿没有年份,导致 2026 年页面被误读为新案 |
| 原告 | P.M.、K.S. 等 16 名化名个人,声称代表拟议类别 | 不是已经由法院认证的集体,也不能统一称为作者版权人 |
| 被告 | OpenAI 多个实体、OpenAI Startup Fund 相关实体与 Microsoft | 诉状的不同主张面向多个公司主体,不能笼统写成“ChatGPT 被告” |
| 最后关键程序 | 2023-09-15 原告提交 Notice of Voluntary Dismissal | 说明该具体案件没有继续到公开实体判决 |
查美国联邦案件时,可在PACER Case Locator按案号和法院进一步核对;公开聚合 docket 方便阅读,但可能提示需要到 PACER 获取更完整或更新的文件。报道时应同时写案件名称、法院、案号和材料截止日,不能只写“OpenAI 又被告了”。
| 日期 | Docket 事件 | 法律新闻可得出的结论 | 不能得出的结论 |
|---|---|---|---|
| 2023-06-28 | Document 1:原告提交拟议集体诉状 | 原告正式提出主张和救济请求 | 法院尚未确认任何指控为真 |
| 2023-06-29 | 书记官签发传票 | 案件进入送达和回应阶段 | 签发传票不是支持原告实体主张 |
| 2023-07-20 至 07-25 | OpenAI 与 Microsoft 律师出现,双方约定延长回应期限 | 被告参与程序并准备回应 | 延期不表示承认责任或准备和解 |
| 2023-08-31 | 法院批准继续延长被告回应期限 | 回应时间发生程序性调整 | 法院仍未判断 15 项请求是否成立 |
| 2023-09-15 | Document 38:原告提交自愿撤诉通知 | 该具体案件不再沿原 docket 继续审理 | 不能写成法院判 OpenAI 胜诉或原告败诉 |
公开 docket 的 Document 38 标题是“NOTICE of Voluntary Dismissal”。仅凭标题不能擅自补写“和解”“败诉”“有偏见驳回”或“法院认定指控无依据”;若需要判断撤诉是否排除未来同类诉讼,应阅读通知全文并结合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及具体案件记录。对普通读者最稳妥的结论是:原告主动终止了这起案件,公开案卷没有形成实体裁定。
| 旧稿说法 | 核验结果 | 正确写法 |
|---|---|---|
| “美国时间 6 月 28 日突发” | 缺少年份且页面发布于 2026 年 | 案件提交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 |
| “多位匿名作者和版权持有者” | 诉状列的是 16 名化名个人,没有统一描述为作者或版权人 | 写明化名原告及拟议类别,不虚构职业身份 |
| “ChatGPT 训练数据版权侵权集体诉讼” | 15 项请求中没有 Copyright Act cause of action | 这是以隐私、数据抓取和消费者保护为中心的广泛诉讼 |
| “法院面临关键版权对决” | 案件在被告回应期限内被原告自愿撤诉 | 法院没有就实体问题作出公开裁定 |
| “要求销毁所有模型” | 诉状请求删除或补偿相关数据/算法、冻结商业访问等救济 | 只能说原告提出广泛禁令请求,法院没有签发这些命令 |
| “可能赔偿数十亿美元” | 诉状请求金额待审判确定,没有法院确认金额 | 不得把推测性规模写成可能判赔数字 |
诉状多次使用 “stolen”“theft”等强烈用语。这些词属于原告的法律理论和事实指控,应使用“原告声称”“诉状主张”作为归属。没有实体裁定时,本站不能把当事人用词改写成“OpenAI 已窃取”“法院确认侵权”。如何把单方材料拆成可核验主张,可参考AI 产品证据与风险评估方法和安全新闻事实核验案例。
| 分组 | 诉状列出的请求 | 相关法源入口 | 是否有法院实体裁定 |
|---|---|---|---|
| 联邦电子通信与计算机访问 | ECPA、CFAA | 18 U.S.C. §2510;18 U.S.C. §1030 | 无 |
| 加州隐私与消费者保护 | CIPA、UCL、加州宪法隐私、侵入私人领域 | Cal. Penal Code §631;Cal. BPC §17200 | 无 |
| 伊利诺伊州请求 | BIPA、两项消费者欺诈/商业行为请求 | Illinois BIPA;Illinois Consumer Fraud Act | 无 |
| 财产与普通法理论 | 过失、侵权隐私、侵入私人领域、收受被盗财产、conversion、不当得利、未警告 | Cal. Penal Code §496及诉状引用的普通法理论 | 无 |
| 纽约消费者保护 | New York General Business Law §349 | N.Y. GBL §349 | 无 |
这张表只说明原告把哪些法律名称写进诉状,不代表每项请求满足管辖、主体资格、损害、因果关系或法律构成要件。尤其是 ECPA、CFAA、BIPA 和州法请求各有独立适用条件;没有法院意见时,不能根据诉状页数或引用法律数量判断胜算。
判断是否为版权侵权案,最直接的方法不是在正文搜索“copyrighted”“books”或“pirated”,而是看 complaint caption、cause of action 和 prayer for relief。P.M. 诉状的 15 项请求没有列出 Copyright Act infringement;它把网络抓取、ChatGPT 用户数据、插件、Microsoft 集成、未成年人和个人信息放在同一套广泛理论中。
| 判断点 | P.M. 案 | 典型作者版权案 |
|---|---|---|
| 原告身份 | 16 名化名个人,强调网络活动、ChatGPT 使用或个人信息 | 作者或权利人通常会识别具体作品与权属 |
| 核心法条 | 电子通信、计算机访问、隐私、消费者保护和普通法 | 17 U.S.C. Copyright Act 及直接/替代/贡献侵权理论 |
| 具体作品 | 不是围绕一组已登记作品逐项主张复制 | 通常列出书籍、文章、登记或输出相似性 |
| 核心损害 | 个人信息被抓取、追踪、使用和商业化 | 受保护表达被复制、用于训练或输出 |
| 程序结局 | 2023-09-15 原告自愿撤诉,无实体裁定 | 不同案件各自有驳回、发现、简易判决或审理进度 |
同一天提交的Tremblay et al. v. OpenAI,3:23-cv-03223才是作者围绕书籍训练提出的独立案件;Silverman et al. v. OpenAI,3:23-cv-03416也是另一条版权案线。把这些案件混成一个“P.M. 版权集体诉讼”,会导致案号、原告、法条和程序状态全部错位。
| 诉状请求 | 属于什么 | 公开案卷中是否获得 |
|---|---|---|
| 临时冻结产品商业访问和开发,直至建立多项治理措施 | 原告请求的禁令救济 | 没有公开命令授予 |
| 建立 AI Council、问责协议和威胁管理计划 | 原告设计的治理性救济 | 没有公开命令授予 |
| 允许用户退出数据收集,删除或补偿数据及相关算法 | 原告请求的数据/算法处置 | 没有公开命令授予 |
| 建立由产品收入比例注资的 AI Monetary Fund,发放“data dividends” | 原告请求的补偿机制 | 没有建立 |
| 删除、销毁或清除相关类别成员的 PII/PHI | 原告请求的个人数据救济 | 没有公开命令授予 |
| 实际、法定、惩罚、三倍损害赔偿、返还、利息和律师费 | 金额待审判或法院确定的请求 | 没有赔偿裁决 |
“请求”与“获得”是法律报道最容易混淆的两个词。原告确实提出了非常广泛的产品、算法、数据和资金救济,但 docket 最后显示的是原告自愿撤诉,而不是法院签发禁令。旧稿所说“要求销毁所有基于这些数据训练的模型”也不精确:诉状文字包含删除或补偿数据及由其建立的 algorithms、清除 PII/PHI 等请求,但不能简化成法院要求销毁全部 GPT 模型。
不能直接这样写。自愿撤诉是程序事件,实体胜负取决于是否存在法院判决、撤诉通知内容、是否有和解及其他记录。公开 docket 的条目只足以确认原告提交了撤诉通知;它没有显示法院审理证据后认定 OpenAI 不承担责任,也没有确认原告指控成立。
| 可说 | 不可说 | 需要额外材料才能说 |
|---|---|---|
| 原告于 2023-09-15 提交自愿撤诉通知 | 法院判 OpenAI 无罪或胜诉 | 撤诉是否有条件、是否有未公开和解 |
| 公开 docket 没有实体责任判决 | 法院确认训练数据合法 | 通知是否注明有无 prejudice |
| 没有集体认证命令 | 所有潜在类别成员请求均被驳回 | 原告是否在其他案件提出相同或不同请求 |
| 没有赔偿或销毁模型命令 | 诉状内容已被法院逐项否定 | 当事人撤诉的商业、证据或策略原因 |
“拟议集体诉讼”也不等于“已经成为集体诉讼”。原告可以在 complaint 中请求代表类别,但法院通常需要另行判断人数、共同问题、典型性和代表充分性。P.M. 案的公开 docket 没有走到集体认证命令,因此文章应称“拟议集体诉讼”或“原告寻求集体诉讼地位”。
| 案件 | 主要原告与主题 | 核验时不要混用 |
|---|---|---|
| P.M. v. OpenAI,3:23-cv-03199 | 16 名化名个人;隐私、抓取、用户数据、插件与消费者保护 | 本页案件;2023-09-15 自愿撤诉 |
| Tremblay v. OpenAI,3:23-cv-03223 | 书籍作者;版权与训练数据 | 不能把作者身份和版权请求移植到 P.M. 案 |
| Silverman v. OpenAI,3:23-cv-03416 | 书籍作者;独立版权诉状 | 案号、作品和程序文件不同 |
| Authors Guild v. OpenAI,1:23-cv-08292 | 多名知名作者;纽约联邦法院版权案 | 提交时间、法院、原告和 docket 都不同 |
| New York Times v. Microsoft/OpenAI,1:23-cv-11195 | 新闻机构;文章版权与输出 | 不能用该案后来的裁定解释 P.M. 案结局 |
相关案件会合并、移送、修改诉状或产生新命令,状态变化很快。阅读时始终以当前 docket 和具体文件为准,不用“OpenAI 版权案有进展”覆盖所有案件。站内的ChatGPT 2023 数据暴露事件复盘则是产品隔离故障,不是训练数据诉讼;二者同样涉及“数据”,但事实、责任和处置完全不同。
同样的方法适用于 AI 模型发布、安全报告和产品声明:先确定材料层级,再写结论。站内Prompt Engineering 工程指南中的主张—证据结构,以及AI 知识与工作流治理指南中的来源、版本和审计轨迹,都可以用于建立法律新闻的编辑记录。
| 对象 | 应建立的记录 | 不要做 |
|---|---|---|
| AI 新闻网站 | 案号、法院、文件编号、材料日期、主张归属和程序状态 | 把诉状标题改成“法院确认侵权” |
| 内容与数据团队 | 数据来源、许可或法律基础、抓取规则、删除与异议流程 | 把“网上公开”当成无限制使用许可 |
| AI 产品团队 | 训练、输入、日志、插件与第三方数据流的独立说明 | 用一份通用隐私政策覆盖所有处理目的 |
| 企业采购 | 产品版本、数据用途、保留、地区、管理员权限与事件响应 | 只根据模型能力决定能否输入敏感数据 |
| 法务与安全 | 诉讼保全、数据地图、责任人、供应商通知和纠错记录 | 事件发生后删除日志或用推测填补证据 |
企业要把数据来源和模型使用变成可复核流程,而不是等诉讼后再回忆。涉及工具调用和高权限执行时,可参考AI 智能体治理指南;涉及云端与本地边界时,可阅读本地 AI 与云端 AI 决策指南。这些是工程与治理建议,不替代专业法律判断。
没有。诉状提出了数据抓取、隐私和财产等主张,但原告后来提交自愿撤诉通知,公开案卷没有实体责任判决。
不是准确称呼。P.M. 案有 16 名化名个人和 15 项广泛请求,没有单列 Copyright Act infringement。作者版权案件应另看 Tremblay、Silverman、Authors Guild 等具体 docket。
没有公开命令。原告诉状请求冻结商业访问、删除或补偿相关数据/算法、删除 PII/PHI 等广泛救济,但请求不等于法院授予。
公开 docket 条目本身不能证明和解。没有和解文件或当事人声明时,不应猜测撤诉原因。
提交 complaint 时原告可以请求代表一个类别,但法院通常还需另行认证。P.M. 案没有公开的集体认证命令,因此不能说法院已经确认一个集体。
该 URL 已积累浏览和可能的搜索历史。保留 URL、公开纠错并更新证据,比删除后另发一篇相似文章更有利于读者、搜索引擎和引用系统看到同一页面的修正。
编辑主体:兰塞 AI 编辑流程;事实复核:2026 年 7 月 16 日。旧稿把 P.M. 隐私与数据抓取拟议集体诉讼写成匿名作者版权案,把诉状指控写成事实,并遗漏 2023 年 9 月 15 日的自愿撤诉。本次 A 级重写依据案号 3:23-cv-03199 的公开 docket、157 页 complaint 和所列法源,区分原告主张、救济请求、程序事件与法院裁定,新增案件时间线和诉讼证据梯。本站来源、更新与纠错原则见关于本站与编辑规范。